将重点研究价格机制、“份子钱”、网约车准入条件、市场准入管理等方面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各地将全面摸清本地区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基本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对运力数量调控、经营权制度、价格机制、“份子钱”、网约车准入条件、市场准入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在11月1日前完成改革方案或实施细则的出台工作。这是记者从省政府20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目前,国家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重大政策已经确定。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特别是网约车管理属于跨界服务,涉及的部门和领域较多,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打好“组合拳”。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督促,及时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指导各地完善改革措施,做好注册地在黑龙江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的审核认定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资格准入、违法犯罪记录审查、车辆登记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重点群体的稳控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网信部门要做好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管控及网络安全工作。商务、工商、质监、通信、网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对涉及出租汽车改革的价格管理、信息和网络安全、劳动合同、网约车报废政策等重点工作,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履职尽责,全力配合做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副省长胡亚枫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