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关于加强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1674号)精神,严厉打击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我市决定自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希望公众积极参与举报涉及未利用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或将举报内容和图片发送至邮箱。

  举报电话:12369 0467-2386704

  举报邮箱:133969695@qq.com

  来源:黑龙江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