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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上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进展和督查的有关情况。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何文秀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副主任吴殿峰主持发布会。

  为了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2017年10月10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召开了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动员工作视频会议,李平厅长作动员讲话,刘伟副厅长主持会议。会议提出,参照环境保护部“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模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据悉,在2017年,黑龙江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大气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一,强化燃煤污染治理。2017年,全省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4721台,完成目标任务的138.6%。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了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对现有使用褐煤的36台锅炉进行改造,完成了29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总装机容量1018万千瓦。

  第二,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排查清理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作坊”,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

  第三,严控机动车污染。2017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7.01万辆,占省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指标的124.2%,超额完成任务。

  第四,严格秸秆禁烧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2017年,全省省共出动巡查车辆26.5万台次,巡查人员91.6万人次,支持全省49个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哈尔滨、绥化2市实现了试点县(市、区)全覆盖。

  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何文秀表示,2017年10月至12月,我省参照环境保护部“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模式,抽调全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214人(次),以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了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

  据介绍,截至2017年底,共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八轮次,检查大气污染源企业1097家,检查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区域612处,督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212件,其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问题472件,涉及企业环境问题740件。

  何文秀表示,在督查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整改了一批典型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针对督查发现的472件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问题,责成地方政府按照监管职责,依法进行查处整改。针对740件企业环境问题,依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101家(次)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394.25万元,其中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锅炉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巴彦环境保护局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该单位金额共计660万元,这是本轮强化督查罚款数额最多的单位。对11家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责令4家企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责令45家(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另据了解,自第六轮次督查开始,工作重点向环境问题督办整改方向转移,逐一复核前期工作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对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对未完成整改的加大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已复核企业433家、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区域195处,复核各类环境问题771件,其中已完成整改销号的471件。

  最后,何文秀表示,黑龙江省环保厅将结合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继续组织实施督查行动,开展大气环境执法督查、检查,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管理职责和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