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冬季旅游价格综合监管 重点整治不明码标价、收不明费用等行为

  生活报2月1日讯 1月31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物价局制定了《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冬季旅游价格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方案》要求,综合监管至今年3月末结束,按照全面部署、重点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重点整治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行为

  《方案》主要任务是,通过加强冬季旅游价格综合监管,整治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内及周边的餐饮服务业、商贸经营者、旅游购物点、宾馆、旅游车辆营运单位等,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线上销售旅游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价格行为。具体包括: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重点整治旅游及相关市场不明码标价、未按照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重点检查旅游及相关市场存在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歧视、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低标高结、以“零负团费”“特价”“最低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履行价格和服务承诺、变相涨价、质价不符、谎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高于折扣标准销售团体票行为;是否存在“园中园”门票的行为;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涉嫌价格垄断的行为。重点关注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垄断行为,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价格垄断行为。

  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方案》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诚信建设,同企业签订《价格诚信责任状》,对守法诚信企业发放“价格诚信单位”牌。

  对相关经营企业及行业协会实施约谈、提醒告诫,鼓励经营者公布相关价格信息。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强化“事中”监管,及时发现不合理低价、欺客宰客、强迫消费、价格欺诈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后”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建立与旅游、公安等部门案情通报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