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快递行业管理部门获悉,《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 3 月 1 日起实施,邮件、快件进小区在地方立法层面获得新保障。其中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为业主接收邮件、快件提供便利,除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等原因外,不得阻挠快递企业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按址投递。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我省通过立法构建了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建立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健全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为业主接收邮件、快件提供便利,除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等原因外,不得阻挠快递企业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按址投递。阻碍、拒绝进入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提供免费的代投递服务。因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等原因不能进入时,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提供免费的寄存场所。

  近年来,黑龙江邮政管理局持续推进法治邮政建设,以黑龙江省邮政条例修订为主线,并积极在地方各项立法中融入邮政快递有关条款,不断完善行业的地方立法保障体系。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司法厅和省人大的沟通配合,高质量完成黑龙江省邮政条例的修改工作。

  来源:ZAKER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