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原则:设立规则是临时性的,还是计划好的。

  我见过一个父亲,特别习惯在饭桌上管孩子。平时很少陪孩子,即便是孩子和他同时在家的时候,孩子也是自己玩玩具,他在打电脑游戏。但是只要开始吃饭了。他就开始管孩子了。孩子玩具没收拾好,他就开始说,你今天不收拾好玩具,就不能吃饭。孩子当然不乐意。结果就开始哭。好不容易一边哭一边把玩具收拾好了。开始吃饭。爸爸又说了,不能一边哭一边吃饭,别哭了。以后只要在饭桌上哭,就不给饭吃,记住没?当然这些习惯都没错。但是这些规则不应该是在饭桌上的临时起意下的设立。

  如果你确实看到这是个问题,那么在孩子第一次犯错的时候,你应该和他讲清楚。到第二次才开始执行。而不是每次都当时看到就给孩子立规矩。

  第二个原则:设立规则教会他正向的做法,还是为了阻止他负面的做法。

  设立规则要告诉孩子怎么做,而不是拒绝孩子的一些行为。

  应为规则本身就是用来拒绝孩子的行为的。

  我要表达一个观点就是:所有规则和条件都是用来拒绝别人用的。

  这个观点大家同意吧。

  比如:很多女孩找男朋友,都会给自己一些条件和规则。比如:什么不能低于180。那么你就拒绝了180以下的男孩。比如,男朋友要外向开朗型的,那么她就拒绝了内向型的男孩。

  所以说规矩本来就是用来拒绝别人的,所以还是尽量采用正向的语言来表达规矩,这样让对方更容易接受。

  比如:你要把玩游戏不能插队的规则是玩游戏要排队。不能看电视说成写完作业之后可以看半小时的动画片。强调正面的做法,而不是否定负面的做法。

  第三个原则:设立的规则是切实可行的做法,还是拒绝的笼统概念。

  比如:不能玩火。你应该说成是远离火源。

  比如:吃饭的时候不能看电视。你设立的规则是:吃饭前关掉电视机。

  比如:不能随便拿比人的东西,改成:拿别人的东西之前,要经过别人的许可。

  比如:小孩子不能做副驾驶,要说成:小孩子只能做后排座位。

  远离货源,关掉电视机,坐后排,这些都是可操作的做法,但是不能玩火,只能算笼统的拒绝概念。要经过别人的许可。其实还不够准确,最好说成先问对方可以吗?这样就是可操作的概念了。

  这是你要遵循的设立规则的三个规则:

  每个孩子,每个家庭都会有自己不同的关注点,所以规矩肯定也不尽相同。但是一定要遵守定规矩的方法。保证你设定的规矩是孩子可执行,愿意执行的。否则就是给孩子设立障碍,拒绝孩子,这样不仅没起到立规矩的作用,还给自己的亲子关系造成了伤害。因为你设立的规则都是拒绝孩子的,孩子肯定会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