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受家长红包和礼品、礼金问题的发生,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现制定哈尔滨市教育局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十项举措。

  1。定期召开家长对话会。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分别召开一次家长对话会,开学初的家长对话会要以“教师拒收礼、家长不送礼”承诺为主要内容,放假前的家长对话会主要是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和建议。

  2。常规排查处理。每年的“五一”和“十一”前后,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别开展一次收受红包等问题线索排查,排查重点是执行《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六条禁令》的情况和校长廉洁自律的情况。排查工作由区、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坚持专人包校、责任到人。

  3。重点排查处理。在中小学生(幼儿)毕业离校(园)前,采取向毕业年级(毕业班)学生(幼儿)和家长发放问卷、召开对话会等形式,对任课(带班)教师收受红包等违反《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六条禁令》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4。区、县(市)级巡查。每年元旦、“三八”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前后,区、县(市)教育局巡查组,集中对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进行巡查,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核实并查处。

  5。市级巡查。每年元旦、“三八”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前后,由市教育局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成联合巡查组,集中对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巡查,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核实并查处。

  6。畅通诉求渠道。区、县(市)和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师德问题举报电话、邮箱;市教育局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设立“家校直通车”栏目,家长可随时反映问题和诉求。

  7。限时办结和及时报告。对于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坚持快查快办、限时办结,区、县(市)教育局及主管部门原则上要在事件发生或问题被反映、曝光7个工作日内查清办结;发生重大师德问题事件或舆情应及时、逐级报告。对于不报告、不处理的单位严肃问责。

  8。突出师德考核评价。结合每学期师德常规考核评价,重点围绕教师收受红包等违反《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六条禁令》的行为开展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合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基础上,再采取家长评、同事评和学校评(“三评”)方式进行,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校长亲自组织。对违反《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六条禁令》的教师,严格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处理。各区、县(市)教育局将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之中,市教育局将各对区、县(市)教育局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对区、县(市)教育局的年度考核之中。

  9。校长承担主体责任。对于在预防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工作中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校长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被动以及发生问题的学校校长坚持追责、问责。

  10。集中通报反面典型。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作为反面典型分别在区、县(市)和市两级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在广大教师群体中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