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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定》要求于 4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建立了健全保障学生用餐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措施,全面实行学生用餐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积极反馈学生及家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人。建立用餐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微信、家长信等方式,及时公示学校午餐食谱和收费、管理等情况。

  雷锋小学校长李丰艳、副校长张伟、魏丹、韩晓辉,在中午用餐时间,走进班级开始执行学校学生陪餐制度。同学们看到校长走进班级与大家一起用餐,都特别兴奋、开心,校长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气氛非常融洽。

  我校多年来已经由后勤主任和班主任教师每天参与陪餐工作,从实行陪餐制以来,每天见到学校的领导前来共进午餐,学生感觉非常幸福。学校还决定相关领导、后勤教师、家长代表,定期到送餐公司了解送餐公司的进货原料及卫生情况,并将师生、家长的意见反馈给送餐公司,及时进行调整。

  学校将继续健全学生用餐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生健康的“入口”环节,用心关爱和呵护每一名学生,确保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将学生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