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温20℃,才是比较舒适的温度。22日,记者从齐齐哈尔市供热燃气办获悉,本供热季,齐齐哈尔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居民室温不低于20℃的考核标准。同时,为鼓励供热企业提升居民室内供热温度,市政府每年将拿出500万元资金设立奖励基金,专项奖励各项工作达标的供热企业管理人员。

  据齐齐哈尔市供热燃气办主任姚贵伟介绍,供热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为了确保市民住上暖屋子,齐齐哈尔市将试行《中心城区供热质量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供热考核约束机制,用奖惩分明的细则来提高今后冬季采暖期的供热质量。

  姚贵伟说,今年冬季,相关管理部门将结合抽查测温、布点统计、投诉汇总、问卷调查、媒体监督、代表评议、投诉办结等多方面情况评选出最佳、满意、达标三个等级供热企业,市政府每年将拿出500万元资金设立奖励基金对其进行奖励。

  室温标准是考核三个等级供热企业的“硬杠”,在本采暖期:

  1、被评选为最佳供热企业,居民室内平均温度不低于22℃以上;

  2、被评选为满意供热企业,居民室内平均温度不低于21℃;

  3、被评选为基本满意供热企业,居民室内平均温度不低于20℃。

  供热新政奖惩分明:

  1、对于连续三年荣获最佳称号的企业将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2、对居民室内供热温度没有达到20℃以上的供热企业,不再允许承接新的供热负荷。

  3、居民室内供热温度没有达到18℃的,且群众上访严重、意见大、口碑差的企业,除在新闻媒体曝光外,将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