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亲卖房帮儿子偿还贷款
周丽波说,2011年4月3日,她来到江湾信用社,陈某找到除李铁成外的另外五户联保,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把周丽波房子的售价,定到了8万元。
当时,有人提出,六户联保人之一的赵某,正好没有房子,问他能不能把房子买了。赵某考虑了一下,表示同意,不过,他却只肯出7万元。
如果李铁成的贷款还不上,势必会连累到这五户联保人员,为了让李铁成尽快把贷款还上,大家商量决定,每个人出2000元,填补这1万元钱的“空缺”。
8万元卖房子的钱,去掉5万元贷款本金,和8000多元的利息,周丽波拿到手2.2万元。
按照当时的约定,周丽波把房子卖给赵某,赵某用该房子进行贷款,然后用这笔贷款,偿还周丽波儿子欠银行的贷款。
当日,在信用社陈某“协助”下,周丽波的房产证,过户到赵某名下,该房产证由陈某保管。大约一两天后,陈某又开车拉着周丽波,到县里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回到长春后,周丽波接到赵某的电话,说周丽波的前夫,不让住房子,周丽波告诉对方,她和前夫已经离婚了,房子已经过户到赵某的名下,她前夫没有权不让住。
三年多后得知贷款仍未还
2014年年底,李铁成打算回老家养鹅,他到农村信用社咨询贷款一事,竟被告知,当年,他欠银行的钱还没还,做不了贷款。
不是用母亲的房子还上贷款了吗?李铁成大吃一惊,赶紧给母亲打电话,得知这一消息的周丽波,当即惊呆了。
此后,周丽波多次从长春,坐车回到杜尔伯特县,向陈某讨要说法。
陈某给出的答复是,由于周丽波的前夫,不让住房子,导致贷款没有做下来。
2015年3月12日,陈某和周丽波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大意是:
陈某出于人道的角度考虑,拿出3万元,供李铁成养大鹅使用。陈某同赵某已达成协议,赵某同意,年末归还李铁成所欠信用社贷款本金两万元。
如赵某年末无法偿还李铁成所欠的两万元贷款,陈某承诺,将借给李铁成的3万元生产经营资金,和赵某未如约偿还的两万元共计5万元,用于偿还李铁成所欠信用社贷款5万元本金。
然而,此事却并没有妥善解决。
目前,李铁成除了欠银行5万元本金之外,还产生了5万多元钱的利息,总计10多万元。
这笔钱,对于李铁成和周丽波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周丽波陷入痛苦之中。
周丽波多次找陈某解决此事,然而,此事却一拖再拖,在一份周丽波提供的录音中,周丽波反复质问陈某,既然她的贷款没有还上,为何陈某不告诉她?
陈某承认,当时,他的确没有直接说贷款没有还,只是说,手续做不了。
周丽波声嘶力竭地说:“如果当时你告诉我,贷款没有做,我爬都得爬回来,如果没还上贷款,我怎么可能把自己的房子给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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