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0月9日讯 于海洋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自2017年10月10日零时起,全市范围内将启用112处电子抓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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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启用电子抓拍设备主要包括闯红灯抓拍设备29处、违法停车抓拍设备47处、逆行抓拍设备10处、测速设备26处。

  据悉,公安交管部门利用电子抓拍设备对道路上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停放、在有禁止左拐弯标志和标线的地点掉头、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行驶和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需要查询机动车有无交通违法行为的,请到齐齐哈尔市政府政务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纠违办、各县(市)区政务中心交警大队业务窗口或登录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 hl.122.gov.cn)、《齐齐哈尔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http://www.qqhrjj.gov.cn)进行查询。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有序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