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融媒体讯 (李亮忠 记者 谌忆龙) 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11月份12315信息平台受理有效电话255个,其中投诉97件、举报3件、咨询155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44万元。其中,手机类消费投诉数量与日俱增,特别是手机售后问题已成消费投诉热点。对此,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手机维修前,一定要让维修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并准确填写并保存好维修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手机类消费投诉数量也在逐年攀升。针对手机售后问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手机维修时一定要到指定品牌售后部门维修手机,维修前要求维修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在提供具体服务时要事先告知商品故障的部位、原因及各项服务费用的价格等情况,由消费者决定是否维修。同时,消费者一定要向维修人员索要商品维修凭证,或要求其在“三包”卡上记录清楚。若维修人员拒绝,消费者可以向当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以及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售后人员要准确填写商品维修记录,其中应包括维修前的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维修后的质量状况三个方面,并详细记录送修时间、维修完成时间、维修部位、更换部件的名称型号、“三包”期限、维修人员信息、维修费用清单等相关信息。即使产品过了“三包”期限也不能忽视维修记录,因为维修时更换的配件也享受“三包”规定。

  据了解,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售出后,商品有质量问题的,七日内包退,十五日内包换或包修;超出十五日但在保修期限内,无法修复的或经两次以上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包换或退货。以上规定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而这种法律支持需要商品维修记录来证明,因此维修记录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