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新取消调整许可事项186项

  清理后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23项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徐卫 新闻中心记者 张增辉)近日,记者从市法制办了解到,经大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市政府发布《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对18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其中:取消5项,下放3项,不再列入市级行政许可目录49项,转变管理方式12项,将116项合并为45项,因法律修改新增2项,从县级上收已下放事项2项,省级上收已下放市级事项1项,清理后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23项。

  此次取消、调整的18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公安局等近30个审批主体单位。取消的5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认定、权限内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权限内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输证明等。

  本次清理中,我市相关部门坚持“依法清理”的原则,对于相关事项下放到县级审批更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能有效发挥监管职责的,尽量下放;将不具有实质审批权的初审事项,以及审批性质较弱的事项转变为其他行政权力,转变后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的程序实施,但监管方式和手段更为灵活;对于近三年未实施的审批事项,除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不再列入市级许可事项目录,由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有业务发生时,经审批单位报备,重新启动审批程序;对于管理对象同一或相近、审批内容相关、流程相近或存在前后相继关系的事项,能合并的原则上都进行合并,由各相关单位综合考虑母项与子项间的关系,对审批流程、申报要件等进行适当的精简优化。

  目前,取消、调整的186项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以便于办事群众查询和监督。要求各县区政府、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行政许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进行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于取消和不再列入市级行政许可目录的事项,各单位要从职能转变的角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近年来,大庆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在简政放权上下大力气,持续精简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为努力开创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庆新局面提供宽松的政务环境。

  此次取消、调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不仅是我市转变政府职能,真正能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具体体现,也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同时,对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