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投1万贷10万?钱到手后秒变“不还钱整死你“!这伙人被判了!

  虚构贷款平台和高额贷款数目,吸引被害人办理贷款,又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索取钱财,并采取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多种方式迫使被害人拿钱。

  近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富拉尔基分局成功打掉以犯罪嫌疑人奚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4人,破获刑事案件7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

  先用套路

  “有路子”大哥帮忙贷款还帮忙垫钱 

  2017年5月初,齐市市民赵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总”,周某自称有路子,可以帮赵某联系贷款公司办理小额贷款。

  办贷期间,周某见赵急需用钱且胆小怕事,便心生歹意,称和“依托基金”贷款平台老板“三哥”很熟,可以通过“三哥”帮赵办理无须还款的大额贷款,投入1万元可以贷出10万元,自己还能帮赵某垫付6万元,到时可以贷出60万元。赵某信以为真,交给周某1万元。

  其实,依托基金是周某虚构的,他也没有垫付6万元。后来周某以索要垫付金的名义,骗取赵某人民币4万元。后周又以可帮赵某办理20万银行贷款,需给贷款公司业务员好处费5000元为名,骗取赵某人民币5000元

  2017年5月中旬,周又以同样手段,骗取齐市市民孟某12000元。

  原形毕露

  不还钱就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

  2017年5月中旬,之前热心的周某露出了真面目。他以赵某还欠其2万元大额依托基金贷款办理费为名,伙同徐某某、张某到富区对赵某进行打骂,控制其人身自由,逼迫赵某归2万元。

  在此期间,周某将赵某的手机和身份证扣下,并将赵某手机支付宝内的4000余元以购买商品、手机充值、转账的形式盗刷。

  2017年6月24日,周某等人再次到富区找到赵某,在对其实施殴打后,又将其强制带往泰康镇。

  在去往泰康镇途中,周某等人一边对赵某实施殴打,一边语言威胁:“你知不知道,你的钱没还上,依托基金的‘三哥’损失可不小,你拿出3万元赔偿他的损失,不然就将你带到屯子里整死你。”迫于威胁,赵某在抵达泰康镇后从信用卡中刷出3万元交给周某。

  当晚,三人又将赵某由泰康镇带回齐市,放赵某离开。在赵某离开后,周某通过微信将3万元分别转给张某、徐某某2000元。随即三人关闭通手机并潜逃出齐市。

  正义审判

  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

  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几天后,赵某鼓起勇气走进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案后,富拉尔基警方第一时间开展工作,最终确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周总”真名为奚某,男,34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同伙徐某某,男,27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张某,男,31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

  2018年1月29日,专案组兵分两路,分别奔赴齐齐哈尔市及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区,将奚某、徐某某、张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抓捕奚某的现场 警方提供)(抓捕奚某的现场 警方提供)

  经审理,奚某、徐某某、张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无正当职业,长期纠集在齐齐哈尔地区,以帮助被害人办理虚假“大额信贷”先期垫付钱款为名,虚构债务关系,先后多次采取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盗窃、诈骗等手段实施犯罪活动。目前已核实被害人3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

  2018年10月25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对奚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进行宣判:

  主犯奚某因涉嫌抢劫、诈骗、盗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万二千元;徐某某因涉嫌抢劫、诈骗、盗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张某因涉嫌抢劫、诈骗、盗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四千元。

  文字:生活报记者 杨雪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