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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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拍摄辱警视频称“给小偷开的派出所”

  被行政拘留12日

  生活报讯(记者杨雪楠)5月6日,七台河新兴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在微信、快手上公然侮辱、造谣诋毁公安机关案件。违法行为人孙某因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5月6日,七台河市内不少居民的微信群、朋友圈里转发着这样两段视频,视频中出现新兴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和民警正常工作的镜头,拍摄者一边拍摄,一边捏造红旗派出所办案不公、“给小偷开的派出所”“钱被他们收了”等虚假信息和语言,造谣诋毁公安机关。发现辱警视频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

  经调查,4月20日17时左右,红旗派出所接到七台河市新兴区东风街荣昌种猪场报警,称其后院废弃钢厂内有人正在偷铁,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抓获了三名正在实施盗窃的违法嫌疑人。查清违法事实后,公安机关对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随后,受害人荣某(女)到红旗派出所反映称:4月初至4月中旬期间,其种猪厂后院的物品曾丢失,损失达人民币5000元,怀疑也是这三名嫌疑人所为,向三人索要5000元。红旗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却无证据证明是三名嫌疑人所为,三人也否认是自己所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荣某曾到红旗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度,并称派出所只拘留三个小偷不行,必须给追回5000元钱损失,派出所多次向荣某解释案件调查结果,荣某却不予理会。

  5月6日上午,荣某因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与其女儿孙某再次来到红旗派出所吵闹,孙某在派出所门外、大厅内用手机录制视频,使用侮辱性语言捏造虚假信息后在微信、快手上进行散布、传播。

  5月6日17时许,分局对违法行为人孙某进行传唤,孙某供认了自己为发泄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捏造谣言诋毁红旗派出所,并将视频在网络上散布的违法事实。最终,孙某主动拍摄了悔过视频,并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