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统一服装、文身LOGO,出入歌厅、宾馆违法犯罪

  这个入会得“审核”的团伙被端

  这群人,有统一的服装、统一的文身标志,集体“活动”时场面堪比港台大片《古惑仔》。想入会?没那么简单,需要先喊个口号、录个视频发到微信群里,群管理审核通过后才算正式加入……

  2014年末,潘璋注册成立了某某汽车租赁行,之后冯逸博、杨旭、赵凯、伍鹏飞等人陆续加入。2016年,以冯逸博为首的“某某義会”组织“正式”成立,成员陆续发展到17人。想加入该组织的成员要先喊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口号,并录制视频发送到“某某義会”微信群里,由冯逸博、潘璋等人进行审核。

  为了具有“震慑力”,成员们都会文上该社团的统一文身及穿戴统一服装,并利用人多让百姓产生恐惧,在我省林甸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日前,“某某義会”成员葛升(已判决)驾车与周某某相撞,致使周某某受伤,葛升驾车逃离现场。事发后冯逸博、杨旭、潘璋到达现场,并在附近捡到周某某两部手机和一个钱包。三人商量后将手机送到了附近派出所,并向派出所民警谎称是在路边捡到的,故意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隐瞒葛升将周某某撞伤后逃逸的犯罪事实,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造成极大困难。

  随后杨旭帮助葛升将车辆藏匿在一家物流公司院内,并维修被撞坏的肇事车辆。公安机关经过大量走访排查工作后,才将葛升抓获归案。经鉴定,周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而葛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次,冯逸博与赵某因发生口角,便指使杨旭、赵凯、伍鹏飞去“收拾”赵某。几人来到赵某开的超市,以买烟嫌贵为借口殴打赵某,损坏超市的柜台、货架。经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460元。

  据统计,“某某義会”组织成员多次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活动,经常因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此外,冯逸博、杨旭还因吸毒多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近日,法院对这起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某某義会”组织以冯逸博、潘璋为纠集者,以杨旭、赵凯、伍鹏飞等人为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吃喝玩乐,出入汽车租赁行、歌厅、台球厅、宾馆等场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恶势力”。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四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作者: 王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