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自2017年开始,哈尔滨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将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根据《方案》,哈尔滨将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建立统一的中央和地方,省与市、区、县(市)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哈尔滨将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执行全省统一确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方案》明确,各区、县(市)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各级政府应确保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