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屋内养了66只鸟,居然还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刑拘……

  来源:ZAKER哈尔滨

  7月20日,道外公安分局南市街派出所民警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犯罪嫌疑人。

  6月3日,道外公安分局南市派出所民警侯奕名和社区干部在道外某小区走访时,接到举报称此处有人非法养鸟,民警寻着声音来到一户居民家。果然,从门内不时传出阵阵鸟叫声,仔细辨别有几十种不同鸟叫。民警马上警觉起来,立即汇报给值班所长王伟请求支援。通过走访,民警找到了房主的爱人刘某宇,在房间内发现了大量喂鸟的食物及鸟笼,笼内有多种鸟类。经询问,这些鸟是刘某宇的爱人孟某凯近两年从道外花鸟鱼市场陆续买回来养的。民警立即通报道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最终将所有的鸟进行分类登记,总数66只,发现其中有疑似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其中有:黄雀38只、大山雀19只、普通朱雀3只、红喉歌鸲5只、蓝喉歌鸲1只,随后将所有的鸟用专车,送往哈尔滨鸟语林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同时委托东北林业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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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经道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鉴定,嫌疑人孟某凯所收购的鸟类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立即对孟某凯实施抓捕。经审,孟某凯对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