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来源:黑龙江日报

  “孩子,在里面要认真反思错误,好好接受改造,配合检察院的工作,爸爸在外面努力赚钱等你出来……”8月22日,检察官通过看守所的远程提讯系统举办了一场特殊的亲情会见。被关押120天的刘某在听到父亲的声音后,瞬间声泪俱下。

  近日,哈尔滨市检察院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对刘某的监护责任。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文书。”办理该案件的检察官说。

  少年走向犯罪竟与监护缺失有关

  2021年4月,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年仅14周岁的刘某,在老年公寓与一名80岁的老人发生口角后,对老人进行殴打,致其死亡。

  因刘某是未成年人,为了探究这起惨剧的深层原因,办案检察官进行了细致的社会调查。经了解得知,刘某在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他和弟弟跟随父亲生活。因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对其疏于管教,以致刘某初二便辍学。2020年,鉴于刘某无人看管,政府将其安置到一所老年公寓生活。

  市检察院在对刘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审查逮捕时,为保障刘某诉讼权利,检察机关为其指定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又多次与刘某父亲沟通联系,其表示对孩子十分失望,不愿再管教刘某。

  经过调查分析,检察官找到了刘某走向犯罪的主要症结:监护的缺失是刘某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未成年人刘某实施犯罪行为与其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为强化家庭教育职责,市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立即制作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刘某父亲履行四项责任:

  一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应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

  二是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开展的亲情会见,帮助其悔过自新,坚定改造信心;

  三是刘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巨大创伤,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应代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争取法院对其从宽处理;

  四是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刘某的帮教工作,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受疫情影响,市检察院通过邮寄方式将“督促监护令”送达了在外地务工的刘某父亲。同时,该院利用微信视频向其讲解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分析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经多次沟通,刘某父亲认识到了责任,同意配合检察机关对刘某进行帮教。

  下一步,市检察机关将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将“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切实推动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强化家庭保护意识,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让缺位的爱回归,让迷失的心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