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鹤岗市公告:逐步解除部分管控措施!

  来源:黑龙江日报

  4月3日,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将逐步解除部分管控措施。

  公告称,截止4月3日8时,鹤岗市五轮区域核酸检测已全部完成,结果均为阴性。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鹤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4日0时起逐步解除部分管控措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解除交通管制,市内公交车、出租车在做好司机个人防护,车辆做好消杀、通风等措施后,可上道通行。公交车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载的50%;出租车前排禁止载客,不允许合乘,不得出城。

  二、全市各类农贸市场、早市、商场、超市、食杂店、水果蔬菜店等场所,在属地及主管行业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有序开放,并加强管理,各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和引导,群众采购完成后要及时离开,不得聚集逗留。

  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教育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有序开放,严格执行“一校一策”,校园要实行封闭管理,师生及教职员工“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严格执行每天20%核酸抽检,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校园消杀,同时做好学生家长健康监测管理。

  四、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药店恢复营业,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严格执行“沃填报”,及时将信息推送属地社区进行随访,落实闭环管理。

  五、物流、快递、外卖等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餐饮服务单位在属地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有序开放。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确保食品及人员安全。倡导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室内就餐按核定人数的50%实行限流,每桌限定6人以下,大厅隔桌就餐。

  七、理发店在属地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有序开放。实行50%限流、预约制度,店内不能有顾客等侯,工作人员及顾客要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扫码、测温、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八、住宿场所在属地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有序开放。凡进入住宿场所人员都要佩戴口罩,进门测温、扫码。有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发现该类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实行闭环管控。同时从业人员要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

  九、在建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企事业单位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十、全市农资经营、农机具及配件经销维修等经营场所和门店在严格落实错峰限流、日常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有序恢复经营。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和农户实行“两点一线”作业模式,跨乡镇作业的须提前向作业地所在村(屯)报备。禁止鹤岗市行政区域外涉疫地区人员来鹤开展农业生产、务工活动。

  十一、景区景点要严格执行防疫措施,按照最大承载量,落实分时、错峰、预约、限流制度,做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消毒。

  十二、严格落实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各殡葬服务单位暂停现场祭祀活动,引导群众采取网络祭祀等简约方式缅怀先人。

  十三、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秩序,所属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通风、消杀等防疫措施,督促单位干部职工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落实“五个带头”、“三个尽量”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倡导“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十四、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歌厅、舞厅、台球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小剧场、养生馆、茶庄、咖啡厅、奶茶店、球馆、健身房、游泳馆等室内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美容美体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保健品会议营销培训点、养生讲座宣传点、各类保健养生仪器体验店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暂停营业,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全市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看守所等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

  十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倡导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

  十七、封控区域内住宅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人员和车辆不进不出;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外卖、快递等实行无接触配送,不得进入封控区内。

  十八、全市有序开放的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落实限流50%、扫码、测温、戴口罩、防聚集、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员工健康监测、日常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执行不到位的场所和单位将被关停整顿。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暂停营业的公共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私自营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十九、清明、五一假期期间,广大市民要坚持就地过节休假,避免或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共同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凡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十、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60岁以上人群、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到辖区疫苗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共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