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私家车主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南岗区保健路哈医大二院门前“吃”了一张电子罚单,原因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但令刘先生费解的是,挨罚地点他常走,没看见哪有电子眼,咋就“中招”了?记者踏查发现,我市大部分固定电子眼都设置在路口或信号灯杆上,但也有一些近期新增的电子眼比较“隐蔽”地安装在路灯上,或绑定在信号灯立柱“边缘”,不易被发现。交警提醒驾驶人:若想开车不受罚,还应该遵照交通标志守法行驶。

  地点:保健路医大二院门前

  摄像头“傍”灯柱

  记者在保健路哈医大二院1号门前看到,从学府路往征仪路方向,该路口最右侧为右转弯车道,刘先生就是在这里因为车辆直行而被摄录处罚。在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杆上方,并未装有电子眼,记者四处观察寻找才发现,在路边信号灯杆立柱上,绑着一个很不起眼的“缩微版”摄像头。

  ■提示:该点位主要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停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