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 18370.4元增加至2015年的30978.0元,累计增加12607.6元,增长68.6%,年均增长11%,增速跑赢GDP。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分析预测,哈市城镇居民“十三五”期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在7.3%-7.8%区间。这意味着到2020年,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下限为44060.8元,上限为45097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跑赢GDP。从历史数据看,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长期落后于GDP增 速。2011年以来,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11%,而同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幅9.4%,五年中,各年人均收入增速均高于同期人均地区 生产总值,标志着哈市经济社会正在步入经济建设与百姓民生协调发展的轨道。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年来,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整体增速变化趋势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同步增长,且高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两破万元关口。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十二五”期间增速较快,两次突破万元关口。第一次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60.6元,破两万元关口。第二次为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8元,破3万元关口。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十二五”期间,通过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哈市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 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调查数据显示,哈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以农村居 民收入为1)从2011年的2.56:1逐渐缩小至2015年的2.32:1,收入分配格局出现向好势头,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