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徐畅记者马智博)记者从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哈尔滨市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和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对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确保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风险隐患治理管控到位、应急处置和保障有力。

  《通知》要求,要重点检查易受山洪威胁的地下矿井,查清矿区及附近的废水渗漏等情况,按规定修筑防风措施,严防淹井透水事故。对尾矿库,要重点检查排风设施、安全超高、坝体稳定性。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击、防高温、防汛检查。暴雨洪涝期间,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禁行、限行措施,严防车辆碰撞、翻坠造成危险化学品在洪水中泄漏。沿江、沿河,特别是水库泄洪沿线,地势低洼地区等易受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储存场所,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储罐倒塌,物料受潮,遇水着火爆炸,物料泄漏。加强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和地铁等地下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检查,全面排查邻山邻水建筑工地、厂房、宿舍和临建设施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林地、工棚、仓库,要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搬迁。强化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邻水邻崖路段等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尤其是“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危及车辆、船舶等通信安全的隐患,做好恶劣天气的险情应对。

  《通知》同时要求,哈市各级值班值守人员必须24小时到岗在位,发现事故险情及时有效应对;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和抢险不及时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