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哈市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哈市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及时作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急救机构:以哈市急救中心为依托,在较偏远县(市)选择综合力量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急救分站,完善急救网络。

  传染病救治机构:市传染病院、综合医院传染病科(房)负责全市传染病人的收治。各县(市)应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病区。中心乡(镇)卫生院应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留观室。

  化学中毒、核辐射救治基地:哈医大一院为全省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省二院为全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同时,依托市第二医院建立全市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作者: 董艳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