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质监局获悉,该局拟批准发布《机构养老护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并于近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标准对老年公寓、托老所、养老院等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环境与设施、服务人员、养老护理服务内容及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其中要求,机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应做到提供一日三餐和特殊饮食,一周食谱每天不重样。另外,老年人入院后48小时内进行入院评估,建立健康档案。

  床单被套每月至少换一次

  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为老年人洗头水温应控制在40℃~45℃之间,沐浴时室温宜在18~22℃,水温调节至40~50℃,先开冷水,再开热水。同时,洗手、洗脚用具分开,及时清洗,口腔护理机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应做到为老年人每天早晚刷牙,餐后漱口,每2周检查、修剪指(趾)甲1次,每2周到1月更换一次床单、被套、枕巾,必要时随时更换。

  另外,应根据老年人的牙齿功能、吞咽功能和饮食习惯选择食物的性状,提供一日三餐和特殊饮食,一周食谱每天不重样。同时,机构要定期开展各类娱乐知识讲座(绘画技巧、音乐、运动等),能够帮助老年人缴纳话费,并将缴费小票归还给老年人。

  入院后建立健康档案

  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医生、护士、康复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厨师等岗位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应的资格证书。老年人入院后48小时内进行入院评估,建立健康档案,档案记录要及时、准确。定期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每年至少为老年人进行1次全面体检,并告知其体检结果。同时,健康教育机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应定期开展保健知识讲座(老年期健康知识、老年期常见疾病预防等),

  另外,本标准还对体温测量、血糖测量等医疗照护进行了相关规定,要求机构不得擅自给老年人服用任何药品。同时要求心理照护机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应帮助老年人维持和子女的和睦关系,并且让老年人养成乐观的生活态度等。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作者: 李佳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