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13日讯 12日,记者从哈市城管局获悉,正月十五全天,哈市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约42吨。哈市警方提醒,12日起将进入禁燃期,居民家中到期未燃放的烟花爆竹,要在3日内上交属地派出所,零售点未销售完毕的也应在3日内将货存送到指定仓库,免费保存。

  据公安部门统计,哈尔滨市烟花爆竹销量比去年同期减少了三成。个人非法携带烟花爆竹将被没收,还可并处罚款200至1000元。燃放期结束仍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罚款100至500元,市民可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