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17日讯 16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政府网站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将有效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彻底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方案》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所列网站普查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自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坚决杜绝网站无法访问、更新不及时、错链断链、错别字、栏目内容过时、空白栏目、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对新建、改版、网址有变化的网站,主办单位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基本信息数据,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备。

  《方案》规定,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网站,如确有必要单独建站,需向哈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信息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保留或新建,保留或新建的网站必须有人员、资金、制度保障,确保合格达标。各区县(市)政府所属部门、各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下属网站(域名为gov)应予以关停,一并注销网站域名和ICP备案号,其信息发布、解读、互动等服务功能应整合到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各网站负责单位要实时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对网站出现的首页不可用、错链断链、错别字等问题,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改正。

  《方案》规定,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纳入各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并建立政府网站长效考核评估和督办机制。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主管主办单位予以通报,对其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对在网站建设管理中工作推动落实不力、不按程序关停或再次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将严肃追究网站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各门户网站整改抽查时间表

  2月20日-3月3日为整合完善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整改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制度规范;各区县(市)要及时注销辖区内已关停网站的域名和ICP备案号,将原网站中的必要信息内容及功能整合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

  3月6日-3月17日为提升服务阶段,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政府网站运维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促进本单位政府网站健康发展;

  3月17日-3月30日为抽查检查阶段,哈市政府办公厅和哈市工信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抽查,并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等方式实地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