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我市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共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84台,其中主城六区1430台,呼兰等新三区654台。截至10月27日,全市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84台,已完成淘汰2045台,占比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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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道里区应淘汰254台、平房区应淘汰42台、松北区应淘汰47台已全部完成。

  道外区完成比例96.1%;南岗区完成比例97.4%;香坊区完比例96.6%;呼兰区完成比例98.5%;阿城区完成比例95.7%;双城区完成比例99.3%。

  按行业分类,全市九区供热锅炉应淘汰788台,完成淘汰770台,占比97.7%;工业锅炉应淘汰647台,完成淘汰643台,占比99.4%;商业锅炉应淘汰649台,完成淘汰632台,占比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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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0月27日,全市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84台中共计39台未完成淘汰任务,占比1.9%。其中道外区12台, 南岗区12台,香坊区6台,呼兰区2台,阿城区4台,双城区3台。

  按行业分类九区供热锅炉未完成淘汰18台,占比2.3%;工业锅炉未完成淘汰4台,占比0.6%;商业锅炉未完成淘汰17台,占比2.6%。

  全市仅剩余39台燃煤小锅炉未淘汰

  为确保我市此项工作按计划年底前清零

  会议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

  第一,剩余39台炉必须按时限完成,确保12月中下旬“清零”。

  第二,各区域内要组织再清查,补遗漏。确保今年全市全面消除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第三,防止已拆除小锅炉出现反复情况,严格审定锅炉物理隔断真实性,防止死灰复燃。

  第四,市环保局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第五,把剩余39台小锅炉列入督查,市督查办对这项工作进行实时跟踪。

  第六,各单位负责的与燃煤小锅炉拆并、改造相关的热网、燃气、电力等工程尽快收尾完工,并由城管部门迅速完成工程的回填工作。

  第七,各区政府尽快将燃煤小锅炉淘汰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第八,尽快完成已改造锅炉中老旧管网的加压测试工作,确保冬季极严寒天气供暖时段的管网安全,确保百姓供暖温度达标。

  第九,对剩余未淘汰燃煤小锅炉按宜并则并,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加强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相互统一。

  第十,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谋划我市明年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目标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