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交通违法案件从严处理、从快办理 18 个工作日 159 人涉嫌醉驾被起诉

  7日16时许,五常市五常镇居民孟某与朋友吃饭并喝了一杯高度白酒。17 时许,孟某驾车行驶时被五常市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92.5mg/100ml。17 日,五常市公安分局将此案侦查终结移送至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接收案件后快速办理,18 日审查终结,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五常市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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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哈市检察机关提出以 “ 依法认真履职、注重工作效果 ” 为指导思想,上下联动、批捕起诉联动的工作方法,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坚持提前介入,重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对交通违法案件依法从严处理、从快办理。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 18 个工作日内,起诉涉嫌醉驾犯罪 159 件 159 人,酒后交通肇事犯罪 6 件 6 人。

  交通违法曝光台

  案例一:2017 年 12 月 25 日 21 时 55 分许,罗某某酒后驾驶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沿香坊区木材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公滨路交口处时,被执勤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罗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185.5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件发生后,公检法各部门积极联动,快审快办,迅速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案发次日,罗某某被刑事拘留,3 日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审判机关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

  案例二:2017 年 12 月 21 日 19 时许,陈某某酒后驾驶银白色捷达牌轿车行驶至香坊区京哈高速公路瓦盆窑公安检查站时,被巡逻警察当场查获。经检验,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92.71mg/100ml,属醉酒驾驶。12 月 22 日,陈某某被刑事拘留,12 月 26 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香坊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王薇说,酒驾者贪一时口腹之欲,置他人安危于不顾,常存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严重危害社会安全。检察机关对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在审查起诉环节,从严从快办理案件,体现法律的震慑力。奉劝醉酒者意识到危险驾驶的违法代价:面临六个月拘役的自由成本,面临罚金一万元至二万元的经济成本,面临贴上前科劣迹标签的违法成本。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厉抵制酒驾行为,形成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