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花爆竹8日开售[注意]11处地点禁止燃放!还有,不得向动物投掷
2月6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以及禁放的地点。
燃放时间
本市城市建成区内,除下列时间和公安机关批准的大型焰火燃放时间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农历大年初一以外,每日六时至二十四时;
农历大年初一,零时至二十四时。
具体燃放时间:
2018年2月8日—2月15日,2月17日—3月2日,每天6:00—24:00;
2018年2月16日0:00—24:00。
重污染天气预警达到规定级别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区域
依据《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十一处地点和范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
主次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国家机关驻地;
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馆、公园等公共场所,行人多的街道、广场;
步行街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人流密集场所;
房顶、阳台、窗口、楼梯、走廊;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或者区域。
禁放品种
禁止燃放擦炮、拉炮、摔炮、纸手榴弹和单体药量超过三十克的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
向人、动物、车辆、建筑物投掷燃放烟花爆竹;
在高层建筑、构筑物上悬挂、垂吊燃放烟花爆竹;
以其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其中不得向动物投掷烟花爆竹为今年新增加的内容。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制定公约,约定本居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时间、地点,并做好安全提醒和防范。
举报有奖
2017年入冬至今,哈市警方共打掉11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700余箱(件),行政拘留9人。
2月6日10时许,警方将收缴的5700余箱伪劣和非法烟花爆竹以及赌博机予以销毁。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李屹丹告诉记者,当日销毁的伪劣、非法烟花爆竹包括吐珠类、升空类、烟雾类、礼花类、造型玩具类五大类三十余个品种,主要存在药量成分大、安全系数低的问题,不但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易发生爆炸事故,市民在燃放时也易发生伤人事故。
如市民发现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可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警方将给予奖励。违反《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哈尔滨日报记者 于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