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底全面建立湖长制 

  本报讯(记者马智博)2018年,哈尔滨市水务部门将认真开展湖泊(水库)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湖长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在2018年末全面建立湖长制。这是记者从哈尔滨市水务部门日前召开的全市水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2018年,哈市水务部门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实施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强化行业部门监管,开展清河行动,加快推进“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培训交流,提高河(湖)长制管理水平。围绕河(湖)长制各项任务,细化压实水务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取得成效。

  据介绍,2017年哈市水务部门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地生根,抓实“四个到位”,实现了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市本级和18个区县(市)的工作机构和河长组织体系全部建立,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全部印发,河长公示牌全部树立,市河长、市级河长积极带头“见河长”,各级河长巡河千余次。哈市顺利通过全省中期评估。

  据悉,2018年,哈市水务部门还将开展智慧水务、“互联网+”水务等信息技术研究,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到水文水生态监测、河道堤防管理、水行政执法监察等各个领域,大幅提升水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开展防凌汛、春汛准备工作,加强雨水情预测预报,升级改造市防汛抗旱会商指挥系统,严加防范松花江干流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及城市内涝等突发性灾害,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动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国家和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进度,开展灌区配套设施及渠系检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64万亩。今年,哈市水务部门还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按照国家、省节水行动要求,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开展入河排污口复核登记,控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