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近日,香坊城管局依法对哈平路、农林街、旭升街、大庆副路等七处违建进行了拆除,共计 250 余平方米。

  据介绍,这七处违建都是城管执法部门在下达自行拆除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拆除的。在拆除旭升街 47 号院内一处私搭阳台的过程中,当事人冲入拆违警戒线内阻止,被执法队员及时制止并耐心给当事人作心理疏导,积极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通过耐心劝导,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配合执法部门将该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刘振东 新晚报记者 康福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