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发改委定 1 块 6,中海物业收 2 块,两下整改通知就是不退钱

  " 发改委定的物业费标准是每平方米 1.6 元,物业却一直收 2 元。" 近日,住在哈西中海雍景熙岸小区的居民向新晚报反映,他们每年都要多交四五百元物业费。今年,相关部门两次下发整改通知,但物业既没退多收的费用,也没有下调物业费。

  发改委定价1.6元

  物业却按2元收费

  居民范先生告诉记者,自己 2015 年年底进户," 小区一直没有业委会,也没法跟物业协商物业费价格。不过市发改委有统一定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收 1.60 元。可从入户到现在,物业却一直按 2 元收费。"

  记者在市发改委的网站也查询到,哈发改价审〔2015〕121 号、哈发改价审〔2016〕88 号 " 关于中海雍景熙岸(一期、二期)前期物业的收费标准的批复 " 中标明," 该项目住宅基本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高层 1.60 元 / 月 · 平方米(建筑面积)"," 以上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和 2016 年 9 月,执行期均为两年。

  " 我们也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这事,今年 2 月,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给中海物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物业将多收的钱在 15 日内退还给业主,但物业也没退。9 月份,市场监管局第二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 范先生说。

  收到整改通知

  物业费为何不退不降

  记者在居民提供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上看到,明确写有 " 中海雍景熙岸(一期、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为 1.60 元 / 月 · 平方米 "、" 你单位违反批复文件规定,实收物业服务费 2.00 元 / 月 · 平方米,超标准多收取物业服务费 0.40 元 / 月 · 平方米 " 字样。并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 " 立即改正上述价格 " 的表述。

有关部门分别在 2 月份和 9 月份开出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分别在 2 月份和 9 月份开出整改通知书

  既然监管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物业费为何不退不降?记者就此联系到中海物业的李经理。李经理表示,收到整改通知后,由于涉及事项较多,他们已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作出整改方案,并在小区公示。

  对于物业费 2 元的收费依据,李经理称," 是因为物业提供了很多超过 1.6 元的特约服务,如增加园区设备设施、举办活动、发放礼品等。"

  物业想以回馈代整改

  业主称 " 不合理 "

  物业李经理说,政府定价的执行期是两年,现已超过期限,应实行市场调节价。他表示,目前小区物业费价格不变,物业会以回馈业主的方式进行整改,如多投入小区建设等。此外,若小区成立业委会,与物业重新议价,届时或将作出调整。

  对于物业的回应,范先生等业主并不认同。" 说超过执行期,那之前收的怎么算?我们也不需要特殊服务,物业能保障基本服务就行了。用多收的钱回馈我们,这不合理。" 范先生说。

  对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海物业方面确已做出整改方案,但需要业主同意,他们也正在关注事件进展。若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他们将继续协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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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新晚报记者 刘茜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