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失业保险网上年报 11 日开始,未按规定申报按 110% 确定应缴数额

  来源:ZAKER哈尔滨

  哈市失业保险 2019 年网上年报工作 11 日开始申报。按照年报要求,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办理失业保险开户的单位均须参加本次年报(无参保人员的空户除外)。凭网上办公的登录编号密码,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办理 2019 年失业保险网上年报业务。

  2019 年 1 至 3 月新参保的单位,不需要年报,统一依据在职职工原缴费基数、我市上年社平工资,重新确定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5 月 2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参保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对 2018 年单位 “ 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 ” 及 “ 在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 进行申报,在职职工工资不得填报 “0” 工资。

  年报只申报在职人员缴费工资,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依据 2018 年度实际情况据实申报,年报期间已减员(停保、退保、转移至新单位)的参保职工应申报其在岗期间的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 ” 应为申报模板中全体在职职工全年应发工资、奖金等其他货币性奖励的总和。“ 在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 应为在职职工全年应发工资、奖金等其他货币性奖励总和除以其在职工作的月数。

  对瞒报缴费工资、漏报参保人数及未按时申报 2019 年年报的参保单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请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按时申报,如超出申报时间,相关部门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 110% 确定应当缴纳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