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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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力第六大道兆麟街……

  一天清理挡车泊位400处

  生活报讯(记者何兴丽文/摄)个别商家为了停车方便圈占公共停车资源,采取各种方式和设施将公共停车资源“据为己用”,除常见的挡车桩、反光锥、水泥墩、地锁等物品外,还私自安装了抬杆、电子号牌识别等设备。近日,哈市交警部门联合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私设挡车桩、非法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在3月31日的专项行动中集中清理挡车泊位400余处。

  ◎3月31日10时30分许,记者跟随整治组巡逻至群力第六大道1339号汇智中心大楼门前时,发现原本是公共停车的区域却被商家安装了进出抬杆装置,内部空置区域还用6、7个反光锥筒占用。交警部门前期已向该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商家一直未进行拆除。整治组随后对私设的挡车抬杆进行强制拆除,并对于商家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11时许,在兆麟街30号门前区域,一根抬杆显眼地设置在停车区域入口处,由于沿街餐饮饭店较多,个别商家便不顾他人的权益将停车区域进行私自圈占。经过走访后无商家认领该设施,工作人员随后将其强制拆除收缴、恢复原貌。

  ◎工作人员巡逻至兆麟街112号附近时,发现个别单位门前的专用停车位也被私自安装了挡车抬杆等装置,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清除,并向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工作人员表示商铺、单位等门前的停车泊位虽已经进行过审批,属于专用停车泊位,但禁止私自增设进出场抬杆及挡车桩、地锁等占道物品。

  ◎11时30分许,工作人员在兆麟街与森林街路口发现某单位停车场虽进行了审批设置了停车场标志牌,且明显标有公共免费时间为20时至8时的字样。但该单位仍在停车场入口处不按规定增设了车辆号牌电子识别设备,并摆放标有“单位自用非本单位禁止停放的”提示牌,同时更是在停车场四周安装了矮护栏,工作人员当场对其私设设施进行拆除,仅该区域就可以满足市民夜间停放车辆20余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