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江县等10个贫困县脱贫退出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和《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扶组字〔2018〕18号)精神,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专项评估检查、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龙江县、克东县、泰来县、汤原县、桦川县、桦南县、同江市、绥滨县、明水县、兰西县均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研究,批准以上10个贫困县脱贫退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