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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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医保领域纳入信用体系

  冒用伪造参保人身份就医购药将留下“不诚信记录”

  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将与考核、定薪和职务晋升挂钩

  生活报讯记者从20日在哈召开的哈尔滨市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暨哈尔滨药品零售流通行业协会诚信建设启动仪上获悉,《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按照《方案》,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参保人员身份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等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模块;从业人员诚信记录与考核、定薪和职务晋升挂钩

  医保卡套现等行为将被记入信用体系

  按照《方案》,哈市将依托“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等信息平台,设立哈市医保领域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人员等信用记录模块。参保人员如果出现,冒用、伪造参保人员身份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3000到1000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3万至1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保数额巨大或被判处无期徒刑。

  也就是说,出借社保卡,很有可能造成身份信息泄露、医保身份被冒用、骗保、保险遭到拒赔等,情节严重者还可能会被暂停使用社保卡,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医保卡套现等行为也将被记入信用体系。

  从业人员诚信记录与考核、定薪和职务晋升挂钩

  《方案》还指出,将有计划、有步骤、持续开展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将诚信知识纳入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考试范围。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制度,全面采集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并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查询。还将研究制定《医保执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分标准》,实行信用分级管理,并将信用等级结果作为对医保执业人员晋升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专家申报和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设信用黑名单鼓励对失信行为举报

  按照《方案》,哈市将建立医保执业人员信用管理评价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与协议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管,暂缓校验期。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与协议零售药店诚信档案,对不严格履行医疗服务质量,出现违规失信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协议零售药店纳入信用黑名单,取消协议资格。并将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将医保行业诚信放在社会群体监督之中,鼓励社会各界对医保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予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