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供暖季,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增多|无故不交热费需承担滞纳金

  来源:ZAKER哈尔滨

  2019 年 1 至 10 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 2737 件,比去年同期的 1611 件增长 1126 件,同比增长 69.89%;受案标的额 77.49 亿元,比去年同期的 60.13 亿元增长 17.36 亿元,同比增长 28.87%。共审结案件 1621 件,其中裁决 640 件,调解及撤案 981 件,调撤率为 60.52%。

  在 2019 年 1 至 10 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650 件,占比 23.75%;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592 件,占比 21.63%;借款合同纠纷 325 件,占比 11.87%;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63 件,占比 9.61%;供用热力合同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共 190 件,占比 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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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进入供暖季后,因供热企业供热温度不达标或者用户拖欠热费产生的矛盾有所增多。此类仲裁案件的审理中,有的供热企业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时供热,成为了一些采暖用户拒付或拖欠供热费用的主要抗辩理由;而有的采暖用户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差、不讲诚信,在接受供热服务后不能主动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费义务、拒付或拖欠供热费,最终引起纠纷。

  哈仲建议,供热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城市对热能需求巨大的情况下,确保提供优质服务,完善供暖测温等制度,并妥善解决用热户反映的问题;另一方面用热户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无故未按约定交纳热费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本年度截至 10 月末,哈仲受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61 件,较去年同期受理的该类纠纷 8 件有大幅度增加。该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多涉及租金欠付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问题、房屋转租问题、房屋内装修问题、租赁物的权利瑕疵担保问题等,其中最为常见的为租金违约纠纷。

  在此提示广大出租人及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约定租赁合同中关于租期的起算时间、租金的支付时间、承租人及出租人权利与义务等重要条款。

  第二、明确约定相关风险的负担及违约责任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第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及发生争议的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