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11”遇虚假宣传?别急,这个系统能锁定商家违法证据

  来源:ZAKER哈尔滨

  夸大商品的用途,吸引消费者购买,成为一些不良网店欺骗消费者惯用的手段,当消费者找到商家维权时,网店将网页一改便 “ 万事大吉 ”,消费者苦于没有证据无法维权。消费者以后再遇网店欺诈,别急着找商家理论,可以先找市场监管部门对该网店的欺诈行为固定证据,再进行维权。

  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进入 “ 双 11”,该局增加了辖区网店、网站的管理频次,防范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该局利用 “ 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哈尔滨专版 ”,不仅可以掌握辖区内到底有多少网店,还可利用关键字搜索的形式,查看哪家网店存在违法行为,并可利用系统的 “ 证据锁定 ” 功能,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固定违法证据,目前,该系统已广泛应用到全市监管系统。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哈尔滨专版 “ 到底咋应用?都能干点啥?哈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管处科员闫得旭为记者做了示范。

  记者看到,系统首页显示了全国各个地区分别有多少网站与网店,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共有电商平台 60 余家、网站 2.1 万余个、网店 3.3 万余家,在网店中,包含 3800 余家企业网店。闫得旭告诉记者,系统可以让市场监管部门掌握辖区被监管对象的具体数据,了解其日常经营状况,并可对被监管对象进行分类,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管。如果网店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系统可固定其违法证据,防范违法商家毁灭证据。闫得旭为记者举了个例子,比如网店在销售保健食品时,夸大其药用作用,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搜索 “ 可以替代药物 ”、“ 具有治疗作用 ” 等关键词,搜索商家的违法行为,利用系统的截图、录制视频等功能进行电子取证,将证据固定,并可根据情况,向公安部门提供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该系统能有针对性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如可对我市 “ 双 11” 期间的网络交易情况进行的数据监测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增强了网络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根据去年 “ 双十一 ” 期间哈市网络交易情况大数据显示,2018 年 “ 双 11” 当天,哈尔滨市网络商品交易额达到 11.05 亿元。其中,天猫平台网络商品交易额最高,为 8.30 亿元,占全市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 75.11%;京东平台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二位,为 1.06 亿元,占全市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 9.59%;苏宁易购平台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三位,为 0.46 亿元,占全市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 4.16%。哈尔滨市网络商品交易额行业分布中,食品 / 保健行业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一位,为 2.80 亿元,占全市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 25.37%;服饰鞋包行业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二位,为 2.21 亿元,占全市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 20.04%;美容护理行业网络商品交易额居第三位,为 2.07 亿元,占全市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 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