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现非法收集废铅酸蓄电池就打 12369 举报,这些行业是重点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李木双

  14 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大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和利用处置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整治非法收集,打击违法处置,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非法收集、利用处置行为。居民发现有废铅酸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 12369 举报。

  本次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包括机动车和电动车铅酸电池销售企业、汽车维修厂、4S 店、汽车拆解点、汽配销售服务集中区、电动车维修点等企业)、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企业,废铅酸蓄电池非法收集、利用处置黑窝点。

  本次行动打击重点以涉及废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犯罪为主攻方向,重点打击五类违法犯罪活动:

  1。 蓄电池使用单位、废旧机动车拆解行业等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的工业企业,将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 有电池回收业务的蓄电池经销单位、汽配服务企业、维修站点等维修和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非法倾倒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无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4。 无经营处置资质的黑作坊、黑工厂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酸蓄电池。

  5。 废铅酸蓄电池的运输单位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利用普通货车开展危险废物运输业务,运输过程中非法倾倒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

  废旧铅酸蓄电池含有镉、铅等重金属,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根据规定,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的单位应按照规定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严重污染环境的,或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超出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仍向其提供废旧铅酸蓄电池,严重污染环境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