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规范中小学校外线上培训

  不得聘用在职教师不得一次收超仨月费用

  来源:生活报

  生活报讯 1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方案》,出台《黑龙江省校外线上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办法要求,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据悉,在黑龙江省辖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学科类指的是中小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教学科目。

  办法要求,线上培训应当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東时间不得晚于20:30。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同时规定,要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査、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在培训平合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对升学、考试通过率或培训效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性承诺。

  据悉,今年12月底前,相关部门将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应当于11月20日前提交备案材料,新成立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按照备案要求提交备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