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 年努力,获评全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看看哈尔滨为啥能!
来源:ZAKER哈尔滨
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历时六年,哈尔滨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顺利通过国家交通运输部验收。
2011 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 十二五 ” 期间,共有两个批次 37 个城市成为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哈尔滨市是首批次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 十三五 ” 期间,交通运输部又批复了 50 个创建城市,截至目前,全国共有 26 个城市通过验收获得称号。
链接:获评的背后
——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
目前已建成的太平国际机场,地处东北亚中心位置,是东南亚至北美航线的主要经停点,2018 年旅客吞吐量超过 2000 万人次,是东北地区旅客吞吐量最大的国际航空港。我市现有哈尔滨西站、哈尔滨站、哈尔滨东站、哈尔滨北站 4 座大型综合铁路枢纽站。拥有哈西、三棵树、南岗、道外 4 座公路客运站。形成航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四位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体系,更好的服务城市、城乡、城际和国际运输。
——大力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目前,我市已经建成 2 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里程 31.65 公里,共设立车站 28 座。地铁运营以来,整体运营状况良好,运营服务水平、客流承载和地面接驳能力逐渐增强,日均客流量达 23 万人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市东西主干道路交通压力。我市正在推进地铁 2 号线一期工程、3 号线二期工程建设。计划在 2023 年前,建成 “ 十字加环线 ” 的轨道交通网络骨架。
——开展常规线网优化。
我市大力推进公交线网优化工程,通过开辟、调整、延伸和拆分等方式完善公交线网布局。创建期间,累计调整 211 条公交线路,全市公交线网长度达到 997.4 公里,公交线路网密度达到 3.25 公里 / 平方公里,公交线路网比率达到 42.99%,公交站点 500 米覆盖率达到 100%,显著提高公交出行的便捷性,很好地满足了全市居民的出行需求。
——加大公交场站建设。
创建期间内,通过新建、改建、续建以及小区配套建设等方式,大力推进公交枢纽场站建设,基本建成了服务全市的公交场站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公交场站(库房)122 处,公共汽电车车均场站面积 104.7 平方米 / 标台,公共汽电车进场率 82.6%,公共汽电车入库率为 61.74%(暖库),极大缓解了 “ 露天停车 ”“ 马路发车 ” 的问题,有效支撑了运营线路的科学布设和优化调整。
——优化出租汽车服务。
我市现有巡游出租汽车接近 16000 台、企业 72 家、驾驶员 3 万余人。2015 年以来,伴随网约车的兴起与发展,出租汽车行业积极探索和实践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与 “ 首汽约车 ” 成立 “ 的士联盟 ”,接入全市所有的巡游车,巡游车开展网约服务后,不但驾驶员增加了收入,还降低了空驶率和碳排放,出租汽车转型升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渐凸显。
——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
依托交通运输部 “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示范工程 ” 项目和世界银行 “ 寒地城市智能公交系统项目 ”,哈尔滨市加快提升公交智能化水平,重点开展了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以及电子站牌建设。截至 2019 年 8 月,完成 2350 处电子站牌建设工作,实现主城区公交电子站牌全覆盖,成为全国电子站牌建设投用最多的城市。
新建设的电子站牌系统依托公交车载定位系统和监控调度管理平台,实现公交车辆运营模拟显示、公交站台视频监控、视频播报、公交实时信息发布、广告发布等五大基本功能。同时,哈尔滨交通出行手机 APP 及微信公众号已实现 179 条公交线路的线路查询、站点查询、出行规划等功能,还具有提供实时公交车位置显示、车辆到站预报、乘车到站提醒、车厢拥护度提示等服务功能,极大地提高了出行便捷度。另外,哈尔滨公交 IC 卡还实现了全国互联互通,能在全国 249 个城市刷卡乘车,外地市公交 IC 卡也可在哈市刷卡乘车。
——促进城市绿色出行。
我市着力推动 “ 公交 + 慢行 ” 交通发展模式,改善步行出行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人行道建设,2016-2018 三年期间完成了 60 余条道路的步行道改善,进一步优化了步行环境。
二是建设无障碍出行通道,发布了《2018-2020 年哈尔滨市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对城市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的盲道、缘石坡道以及专用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和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了 1000 余处点位、300 多条道路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同时,我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公交车。创建期内,我市新增、更新大容量绿色环保公交车辆 4260 台、清洁能源出租汽车 1000 台,城区主干线实现了大容量环保公交车运营全覆盖。截至 2018 年底,我市拥有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为 9830.1 标台(包括公共汽电车与轨道交通车辆),占公共交通车辆总量的 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