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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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出台多项措施满足困难群体住房刚需

  哈市先行先试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生活报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黑龙江省积极应对疫情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通过吸引人才安家置业、扩大公租房保障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等多项举措,满足困难群体住房刚性需求。

  一、吸引人才安家置业。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引进人才政策,加大各层次人才吸引力度。各地结合实际,根据人才学历、职称、携带科技成果水平等分类、分级、分年限给予住房政策支持。针对引进人才,采取一定年限内封闭流转方式,建设人才公寓。

  二、扩大公租房保障面。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交、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通过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予以保障。力争实现“应保尽保”、“精准保障”,让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

  三、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鼓励支持哈尔滨市先行先试,建立轮候、分配、封闭流转等相关制度,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所建的房屋。居民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房屋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住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既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住房需求。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为解决部分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各地结合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规模、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对个人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需要的,可以开展共同申请人,即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他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无法满足的可根据职工意愿与受托银行开展组合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疫情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