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哈市曝光2019年2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生活报讯(记者王萌)2019年,哈尔滨市松北区、道外区发生了2起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哈尔滨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事故中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现对2起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集中曝光。

  松北区万宝镇“3·13”起重伤害事故

  2019年3月31日下午,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货场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经调查,事故原因是陈海国雇佣纪明伟的随车吊倒运木方,陈海国、张红雇佣四名工人配合随车吊倒运木方,纪明伟在随车吊操作台操作吊车,由于操作指挥不当,导致随车吊的吊臂在底盘处折断,砸中一名工人的头部和背部,工人梁宝龙抢救无效死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相关的责任者做出如下处理:

  1、梁宝龙,雇佣工人。违反《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未经过起重司索人员培训,指挥吊装作业,不听劝阻坐在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吊臂倾倒,砸中梁宝龙头部和背部致其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该人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哈尔滨市松北区纪明伟货物柴油车运输户。纪明伟作为个体工商户随车吊司机,严重违反《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导致随车吊吊臂与底盘连接处螺栓断裂,吊臂倾倒,砸中梁宝龙头部和背部致其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该单位罚款贰拾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建议公安机关对纪明伟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3、陈海国、张红作为死者梁宝龙的雇主方,应当依法与事故责任人纪明伟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建议事故相关各方履行司法程序,按照人民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砥砺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22”高处坠落事故

  2019年8月22日15时30分,位于哈尔滨市南直路生活汇(武源街棚改项目)二期施工现场,哈尔滨砥砺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A区地下综合体及A区裙房消防预留口一侧取伞过程中,不慎从4楼消防井预留口坠入至地下负三层,经120送医院抢救无效,16时30分死亡。

  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哈尔滨砥砺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工长,对实施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工人缺乏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二是企业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工作有疏漏,没有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哈尔滨市砥砺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梅艳龙,哈尔滨砥砺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工长,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工人缺乏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建议给予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孙永刚,哈尔滨砥砺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第一责任人,未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议给予罚款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刘延鹏,黑龙江双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建议给予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王建成,黑龙江双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安全员,没有认真履行安全员的职责,对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给予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5、哈尔滨砥砺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建议给予罚款贰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