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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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海事局联合发布端午踏青通告

  中央大街友谊路等禁止摆摊沿江禁办大型群众活动

  生活报讯(记者何兴丽)22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哈尔滨海事局四部门发布端午节群众踏青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联合通告。

  交通分流通告

  1.6月24日8时至6月25日8时,松花江两岸(市区段)、呼兰河两岸(呼兰区城区段)的滩涂、湿地将禁止机动车驶入或停放。

  2。对下列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驶入或停放;管控区域内沿江两岸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

  6月24日16时至6月25日8时,对松花江南岸的友谊路、大新街、景阳街、南极街、田地街、西十六道街、经纬街所围成区域内的道路,以及堤顶路(团山子路至阳明滩大道)、防汛路、斯大林街、江畔路和由水源路、顺江街、泥东路、032县道、民主西环路、江南中环路至巨源镇,松花江沿江道路的交通采取分流管控措施。

  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央大街人流量实时调整管控措施,人流量超过饱和时,将采取封闭友谊路(中央大街)交通的措施,中央北岗交通隔离护栏全部打开,人员一律由地面通过。

  6月24日8时至6月25日8时,对松花江北岸的太阳岛风景区、松花江公路大桥桥下U型回转道(松北大道至冰花路)、江湾路(辉志村肇东界至松北大道)和由滨水大道、松花江堤、呼口大桥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大桥,松花江沿江道路的交通采取分流管控措施。

  交通管控区域内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可凭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就近驶入驶出。

  社会车辆请避开交通管制区域通行,从外围道路绕行;往来江南江北的车辆,请从阳明滩大桥、松浦大桥、滨北线松花江公铁桥绕行。

  安全通告

  1。踏青期间,严禁在人员密集区域点燃篝火,严禁使用液化气罐,以免发生火灾事故;踏青期间,中央大街、防洪纪念塔、太阳岛风景区等踏青群众集中区域严禁未经授权无人机及无人飞行器升空;

  2。端午节期间,松花江沿江及市区繁华区域将不举办焰火燃放、灯光秀、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商业促销等任何大型群众性活动。

  3。端午节期间,广大市民要多居家,少出门。确需出门,要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出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监测,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护措施。

  加强环境秩序管理的通告

  (一)禁止时间:6月24日早8点至25日上午10点

  (二)禁止区域:松花江江南沿岸、阳明滩大桥、友谊西路、友谊路、大新街、北新街、东北新街、通港街围合区域;道里区中央大街、通江街;松北区太阳岛风景区;松北区世茂大道、四方台大桥、松花江江北沿线、松浦大桥围合区域为禁止区域。

  (三)禁止行为:禁止区域内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占道摆桌等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区域内严禁明火作业、露天烧烤、室外加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区域内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噪声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区域内严禁践踏草坪、损毁绿地、损坏市政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区域内严禁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区域内严禁出租帐篷、贩卖孔明灯、使用液化气罐、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