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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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就业并落户”有哪些具体要求如何申请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在哈高校学生落户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细则出炉

  2日,哈尔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若干政策》,受到市民的关注。今日,哈市政府就政策有关问题做出说明并解读了办理流程。

  引进人才的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范围包括哪些?

  答:包括在哈尔滨市9城区内的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其中,企业包括国有、民办等各类性质企业;市属事业单位是指市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金融等领域,除参公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市属高等院校)。区属事业单位由各区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451)84656005、84656008

  如何理解“新就业并落户”的具体要求?

  答:指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在哈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首次在哈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在哈市9城区落户取得户籍。“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是指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引进时具备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用人单位从事或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指毕业时间按年度计算,申报之日前五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属于毕业五年内。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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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户籍毕业生是否适合该政策?

  答:适合该政策,并平等享受待遇。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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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享受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人员应提供哪些要件?

  答:(一)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哈尔滨市就业创业落户资金申请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的落户我市证明、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对帐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二)申请购房补贴应提供在哈购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制式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三)申请安家费、购房补贴人员要签署劳动合同期内补助发放资金承诺协议,并纳入征信管理机制。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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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的发放形式?

  答:受理审核合格后,安家费、购房补贴均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企业,由企业发放到个人账户。生活补贴为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核准,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发放到申请企业,由企业发放个人账户。首次审核合格后,再次发放由经办部门网上比对合格后发放,不再申报审核。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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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人员年龄限定条件怎样理解?

  答:45岁以下正高级职称人员是指申请之日未满45周岁,已被评为正高级职称的人员;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是指申请之日未满40周岁,已被评为副高级职称的人员。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451)84656005、84656008

  如何申请就读普惠性幼儿园?

  答:可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落户证明及适龄儿童入园所需的相关材料到所在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进入普惠性幼儿园。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451)84613239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怎样安置就学?

  答: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451)84617240

  投靠落户子女的父母如何办理落户?

  答:可提供本人申请、父母和子女的亲缘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资料、工作档案等)、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子女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

  投靠落户子女的父母如何申请我市临时救助?

  答:对基本生活困难的,可凭我市居住证到所在街道(镇)申请,并享有与市民同样的临时救助政策。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451)84664395

  投靠落户子女的父母如何入住我市公办养老院?

  答:有养老服务需求的,采取自愿申请、轮候排序方式,提交本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拟选定的公办养老机构申请,并享受我市户籍老人入住各级公办养老机构政策。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451)86772866

  投靠落户子女的父母公交出行有何优惠政策?

  答:可凭我市居住证到城市通智能卡服务网点办理优惠乘车卡,享受与我市老年人相同的乘车优惠待遇。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交通局

  咨询电话:(0451)87295877

  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是否可以直接落户?

  答:可以直接落户,包括中专(含)以上高校毕业生、初级工(含)以上的技能型人才,来哈均可直接落户。已在哈市购买房产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岳父母和直系兄弟姐妹可以随迁。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

  在我市9城区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如何落户?

  答: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凭购房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制式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办理落户。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

  租房居住人员怎样落户?

  答:在哈市9城区依法依规租赁房屋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承租人,与房屋所有人签订合法租赁协议,可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岳父母和直系兄弟姐妹办理落户。在房屋所有人同意情况下,出租房屋地址可落一户承租人户口;在不同意情况下,可到居住地派出所统一设立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

  在哈高校学生落户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凡黑龙江省内户籍(不含农村户籍)、省外户籍(不含农村户籍)落户哈市的在哈高校学生均可享受哈市乘坐公交(地铁)每人100元/年的补贴政策。

  (二)凡黑龙江省内户籍(不含农村户籍)、省外户籍(不含农村户籍)落户哈市的在哈高校学生均可享受哈市冰雪大世界景区门票每人100元/年优惠。

  (三)新落户哈市的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手机相关资费的九折优惠(在自己手机各项优惠套餐费率的基础上再打九折优惠),优惠期限1年。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451)84610421

  在哈高校录取新生及在校学生如何办理落户?

  答:本人持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迁移证(省内学生持居民户口薄),到本校保卫处或辖区派出所即可办理落户。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