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积水 20 厘米以上,道路临时封闭!黑龙江发布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要点
来源:ZAKER哈尔滨
近日,省住建厅发布《2020 年城市排水防涝及房屋市政设施与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要点》,从城市排水防涝、房屋市政设施安全度汛等方面对相关部门提出度汛具体操作要求。
城市排水防涝:积水超 2 小时,道路临时封闭
道路积水点管控:当道路积水深度到达 20 厘米以上或积水时间超过 2 小时,应及时对内涝积水点进行管控,采取道路临时封闭、开启雨水箅子提升排水能力、安排专人值守与维护、清理地面雨水设施、清除垃圾杂物等措施,避免堵塞收水设施、发生安全事故。
下穿式交通涵洞管控:下穿式交通涵洞应设置积水深度标志标识,当下穿式桥涵内积水深度达到警戒水位时,应及时对涵洞交通进行管控,采取设置醒目的交通标志、配合交通管理人员疏导交通,劝阻行人、车辆等不要靠近警示范围,必要时采取临时强排等措施,避免车辆及行人发生安全事故。
房屋度汛:老旧危楼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危险房屋:对确定为 C 级的危险房屋,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产权人,并督促指导产权人进行维修加固。对于房屋公共部位出现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指导街道社区和相关管理单位组织协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加固。没有维修资金的,要组织产权人集资进行维修加固。对确定为 D 级的危险房屋,要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尽早拆除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老旧危楼的日常监管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将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危险房屋解危前的监测巡查机制,对危险房屋进行常态化监控,跟踪监管;建立危险房屋整治进展情况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督促通报工作进展;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市政设施度汛:城镇污水开启强排设备排水
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与河湖水位监测频次,必要时对出水观察井或出水明渠进行砂袋围堰防护,或开启强排设备进行强制排水,有效防止河湖水位上涨造成的倒灌现象。
生活垃圾填埋场:保证渗漏液导排收集设施畅通,建设备用污水调节池。在遭遇洪水等自然灾害及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疏堵结合,采取临时覆盖、启动应急设备等措施,确保渗滤液有效处置和达标排放。定期对堆体进行水平位移、沉降监测;在遭遇洪水等自然灾害及暴雨等极端天气时,采取封堵加固等必要应急措施。
城市燃气储气设施:加固燃气场站工艺区基础,配备足够数量阻水沙袋,防止雨水倒灌。对穿越河流(内河)的管线增加巡检频次。
工地度汛:6 级以上大风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
边坡基坑支护:加强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检查,如边坡裂缝、疏松、支撑结构变形或移位,应立即停工并采取应对措施。因雨水诱发坡道打滑或基坑大量存水,应立即停止作业。加强对基坑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确保排水及时。
地铁、管廊暗挖工程:加固地铁和管廊暗挖工程基坑、竖井周边和出入口部位的挡水墙,根据需要储备数量充足的阻水砂袋,防止雨水倒灌。地铁和管廊暗挖工程基坑、竖井内设置排水系统、集水井,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配备最大功率的排水设备。
临时用电:暴雨、大风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除照明、排水和应急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拉闸断电。
脚手架:大雨、高温、雷击和 6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底端应高于自然地坪 50 毫米,在周围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基础。高处作业吊篮在汛期来临前,应予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