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背街小巷……黑龙江省开展城乡大扫除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丹

  为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 “ 脏乱差 ” 问题。近日,省委宣传部、省住建厅发布《全省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据《方案》,我省要求各地进一步巩固 “ 春风春绿 ” 专项行动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成果,做到无堆放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堆放、无异味扰民、无失控弃管。

  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整治力度

  依据《方案》,我省开展城乡薄弱部位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城乡大扫除活动,加大对城镇范围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老旧小区与城市公共街路衔接区域、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内外等易形成环境卫生顽症、死角区域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杂物乱堆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宠物粪便造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做到清扫保洁不停歇、垃圾清运不间断、各类垃圾无积存。在乡村范围内全面排查和彻底清运村庄内外、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庄巷道边沟里的积存和散乱生活垃圾,坚决防止出现新的生活垃圾露天散乱堆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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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将配备专兼职保洁员

  我省展开日常清扫保洁作业保质提效行动。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收运日产日清,及时运往环卫(城管)部门指定收集点位,确保与环卫(城管)部门垃圾收运体系实现无缝对接。提升村庄保洁自管自治能力,加快建立完善稳定适用的村庄保洁机制,积极发挥公益性岗位设置、留守劳动力优势,合理配备村庄专兼职保洁员,努力提升乡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平。

  环境卫生设施规范管理升级行动。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车辆、转运站、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根据需求配备数量充足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保持箱体完好、标识清晰、确保周边无散落垃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抓好垃圾转运站、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日产日清,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定期消杀清洗。对于群众反映存在异味、噪音等问题的环卫设施设备,应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同时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努力解决 “ 邻避 ” 效应。

  物业企业失职将列入失信名单

  依据《方案》,我省将开展环境卫生考核评价全面实施行动。各地将城乡环境卫生薄弱部位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纳入考核范围,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建立奖励惩处机制,同时做好结果运用。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各部位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城乡环卫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职尽责的情况,情节严重的,可根据《黑龙江省住建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省住建厅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通报。同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环境卫生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