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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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规范松花江城区段沿江旅游带管理征求意见

  船舶码头露天浴场等“多规合一”

  取消不符合规划的商亭和售票亭单位用房全部退出用于文化旅游和商业经营性活动

  1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规范哈市松花江城区段沿江秩序管理,《哈尔滨市松花江城区段沿江旅游带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

  沿江统一规划不得随意修改

  征求意见稿规定,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包括河道采砂、岸线防洪、船舶码头、湿地保护、四季旅游、露天浴场等多方面内容的“多规合一”松花江城区段沿江旅游带空间规划,指导规划实施。松花江城区段沿江旅游带空间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报哈市政府研究确定。

  沿江新建经营用房要审批

  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房屋建筑审批流程依法履行松花江城区段沿江旅游带新建永久性经营用房审批手续,涉河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审批权限规定到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或省水利厅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手续。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呼兰区、宾县政府负责在符合松花江城区段沿江旅游带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松花江城区段沿江旅游带新建临时性经营用房进行审批,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并报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可备案后方可执行。 (记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