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到 2020 年底,黑龙江省有望初步建立地下水监测点位数据共享机制

  来源:ZAKER 哈尔滨

  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地下水安全,日前我省印发《黑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到 2025 年,建立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的前提下,地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为 85%。

 网络配图 网络配图

  《方案》要求,到 2020 年底,初步建立地下水监测点位、数据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监测点位和数据资源共享。全省地下水国考点位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 17.8% 以下;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初步遏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到 2025 年,建立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工作,建立地下水环境状况动态更新数据库和信息图集,建立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环境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的前提下,地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为 85%。到 2035 年,实现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方案》提出,要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在 2020 年年底前,开展全省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提高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2020 年年底前,开展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量 1000 吨以上(以下简称千吨万人)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工作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2021 年年底前,各市(地)、县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发布,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要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2025 年年底前,建立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2025 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地下水环境信息线上管理,完成地下水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同时,加强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土壤等共生环境协同防治。